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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明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谈物业管理权利

文章出处:行业资讯 责任编辑:东莞市明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:2015-08-31
  
  2006年,曾任职了东莞中信物业公司副总经理的胡胜,组建成立了东莞市明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。经过多年的努力,凭着专业的素质及一心一意服务于业主的理念,公司从小到大,发展成为注册资金500万,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公司。在市场竞争中发展成为能针对中高档住宅小区、写字楼、商业项目、政府物业、工厂、学校等,提供一整套专业性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。
  在公司多年的发展中,我们始终立足于服务,在服务细节上作文章,在创新上提升服务,努力提供超越业主期望值的贴心服务,用专业的流程,勤奋的态度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,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,取得了顾客的普遍认可,多个小区被评为“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”及“绿色小区称号”。在东莞有着较好的群众口碑。
  公司的发展,始终基于以人为本的方针,公司用海纳百川、厚德载物的胸怀招贤纳士,选人用人。在多年的项目管理实践中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精通理论。善于实战的复合型管理人才,在公司内部成立了“明茵团支部”、“明茵党支部”、“自愿者服务队”等基层组织,明茵人以“传导文明,树造绿荫”的为宗旨,传播社会正能量,引导物业消费新风尚,以发展生态文明、共建和谐社会为己任,扎根东莞,辐射全国。
  “一心一意服务您”是公司对广大业主的承诺,也是对员工对社会的承诺。在胡胜董事长的带领下,在有明茵特色的服务团队共同努力下,通过专业的管理和多样化的服务,在持续的改进下,一定能超越顾客不断增长的期望,让明茵人开拓出未来物业的新模式。
 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:
 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小区管理办法;
 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;
 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;
 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;
 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;
 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(如清洁公司、保安公司等)承担专项管理业务;
 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,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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